制度文件
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22-05-15作者: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阅读:14168次

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入住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由学院统一安排。学生宿舍分配按照“男、女生分楼居住,以学院、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

2.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对号入住,服从管理部门对宿舍的调配,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挪动床位,如需调换,必须经各班级辅导员同宿舍管理人员协商,报学工处同意后,方可进行。学校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学生的房间和床位。

3.学生入住宿舍,凭辅导员证明、缴费票据到宿管科办理住宿登记。中途因各种原因不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交纳住宿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缴费后,无特殊原因一律不退。

5.学生必须爱护宿舍内设施物品。退宿时,学校派专人验收宿舍,家具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6.学生毕业时未缴清住宿费或赔偿费的,学校暂留欠费学生的毕业证书(包括结业证书)。

7.每间宿舍设寝室长一名,由宿舍成员推荐产生,职责如下:

1)负责本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财物,如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2)宿舍变更或毕业离校时,负责办理好宿舍内设施的交接。

3)组织本宿舍学生制定卫生值班制度,并监督落实。

4)引导本宿舍同学按照学校达标创优评选办法,争先创优,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优良舍风。

二、公共秩序管理规定

1.住宿学生进出宿舍应佩戴好学院配发的标志牌。

2.学生宿舍设立值班室,宿管老师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学生应服从管理。

3.学生应遵守统一作息时间。宿舍作息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午休和晚间熄灯后应保持肃静,禁止大声喧哗、吹弹乐器、播放音乐以及进行其他影响别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晚归者要向值班人员说明理由,出示证件并进行登记,不得破门、翻围墙或爬窗出入宿舍。

4.学生夜间外出,须向班级辅导员请假,凭请假条外出。住宿学生不得夜不归宿,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参加学院各项评优的资格。

5.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宿舍内不准留宿非住宿同学及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6.来访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可凭有效证件登记后再行决定。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任何宠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8.学校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不通知学生的情况下检查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等情况,发现违禁物品,一律由宿舍管理部门收缴保存,视具体情况处置。

三、卫生管理规定

1.坚持寝室长负责下的卫生值日制度。

2.宿舍楼的公共区域由宿管人员负责打扫,寝室内由学生负责打扫。

3.寝室内要保持清洁,每天有人轮流值日打扫卫生,每周集体做一次大扫除,做到床上卧具叠放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门窗玻璃保持明净,墙壁、屋顶无灰网,地面清洁无污迹,无堆积废弃物,桌面无污垢,书籍用具摆放有序。

4.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等杂物。严禁向窗外、楼道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将剩饭剩菜及其他杂物倒入水池内,以免堵塞下水道。

5.不准在洗漱间、厕所内乱泼乱倒,严禁在厕所便池之外的任何地方大小便,便后应放水冲净。

6.严禁在宿舍内钉铁钉、乱贴、乱画、乱拉绳线。

7.对卫生极差的宿舍,由宿舍管理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将依据有关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该宿舍成员参加学校的各项评优资格。

四、安全管理规定

1.照明、电风扇等电器在使用中,遇到突然停电时,学生及宿舍管理人员应立即关掉开关、拔掉插头。

2.严禁在宿舍楼内燃烧纸屑、杂物、燃放烟花鞭炮;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和动用明火;夏天及时安装蚊帐,严禁在宿舍点蚊香。

3.学生离开宿舍时,必须切断室内电源。

4.严格执行消防法规。不得损坏或挪用楼内的灭火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设施,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严禁在

楼道内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内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6.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晾衣服线等,严禁擅自拆卸改装学院宿舍的供电设施及电器设备。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熨斗、热水器、吹风机、电热毯、电烫夹、电热宝、微波炉、大功率音响、洗衣机、电冰箱等电器,违者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宿舍内不得存放数量较大的现金和贵重物品,违者后果自负;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晾晒衣服要注意看管,及时收回。

8.严禁宿舍钥匙外借,钥匙遗失要及时到宿管值班室登记。

9.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防止坏人趁机作案,发现可疑线索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发生撬门、拧锁事件及其他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宿管人员。

10.严禁使用床围子(窗帘),违者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11.宿舍内严禁打麻将牌及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12.宿舍内严禁酗酒肇事、打架斗殴。

13.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明令禁止的凶器。

14.严禁任何人在宿舍楼内推销物品,一经发现,应及时报告宿管人员。对本校学生从事经商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厉处分。

15.严禁传播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封建迷信、违禁物品、淫秽言论,严禁听看淫秽书画及黄色音像制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6.学校保护检举违纪行为的同学,报复、恐吓检举者,学校给予严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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