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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健康教育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中心每学期都会开设公共必修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心理骨干培训课程,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宣传科学的心理健康知识。
(2)组织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心理中心在心理协会与各院系的支持配合下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如世界睡眠日活动、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等。
二、心理咨询
(1)个别咨询:个体心理咨询是指心理咨询师运用心理学的技术,为在生活中遇到困难而出现心理困惑或心理困扰的求询者,在专业规范的心理咨询设置下进行一对一咨询服务的过程。当学生在生活适应、人际交往、学习压力、恋爱关系、自我探索与成长、情绪方面遇到困难,并且难以靠原有的资源解决时,可以向心理中心的老师寻求帮助,他们可以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支持,协助学生走出困境。
一般情况下,每位同学每学期可享受上限为8次的个体心理咨询服务。
(2)团体咨询:中心为全校学生提供大学生活适应、压力处理、人际沟通、自我认识、人际交往能力训练等主题团体辅导活动,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报名参加。
三、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
(1)通过心理测评发现和干预危机个体。开展心理普测,筛选出部分学生进行个别访谈,及时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进行诊断,并提供进一步咨询或治疗的建议,对危机学生进行及时的干预和转介。
(2)通过日常定期危机排查发现和干预危机个体。建立心理月报制度,要求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各班心理委员定期在学生中开展全面排查,并以书面形式向心理咨询中心汇报。
(3)建立问题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追踪和监控危机个体。建立问题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档案中的个案信息主要来自于心理健康普测、危机排查、院系临时危机情况汇报以及心理咨询和治疗中发现的问题学生。咨询中心定期追踪和监控有严重精神和心理问题的学生,一方面向学生所在院系提出监控和治疗上的建议,另一方面也向学生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治疗服务。
(4)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善后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旦危机事件不幸发生,院系及相关行政部门立即成立危机干预小组,妥善安排善后工作,包括联系和接待当事人家属;通告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排查最易受到影响的教职工和学生,为他们提供心理援助;进行相关人员的哀伤辅导;接待和答复媒体;总结事件处理的经验和教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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