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和《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的2023级和2024级在校生
二、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成绩条件:
1.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2.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10%至30%(含30%),需上传证明材料;
3.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须保持一致;
4.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三、名额分配
全校共评选11名,医事科技学院4人、智能制造学院3人、信息技术学院2人、国际商业学院1人、外国语学院1人。
四、奖励标准及发放形式
10000元/人,由教育部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依据
《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美珈院[2023]11号。
六、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供近一年以来表现的佐证材料(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班级综合测评成绩单等);9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院;
(二)学院初评。10月9日-14日院系成立由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10月15日15:00前,院系将推荐名单资料《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
(三)学校审定。学生工作处审核各院系提交的推荐名单,10月16日召开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评议学校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最终获奖名单。10月20日-10月24日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10月27日上报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
七、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格
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需均位于班级第一名,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优先推荐。
2.注重坚持资助育人导向
各学院要将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
3.严守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评选和报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要求进行操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学生奖学金。发现违规操作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4. 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把握时间节点,组织学生申报、院内评审和公示;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